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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司法科学理论与司法改革科技支撑技术研究》实施方案论证会

发布时间:2021-01-26

1月25日,由我校牵头的“智慧司法科学理论与司法改革科技支撑技术研究”项目,召开了实施方案论证会,正式宣告项目启动。该项目属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与应急技术装备”重点专项,项目总经费1600万元,项目主要针对司法改革中的痛点和难点,建立完备的智慧司法科学理论体系,研发出一系列司法改革科技支撑技术,应用示范后可以显著地提升司法效率,降低司法成本,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我校校长李伯超致辞、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熊春明书面致辞。科技部社会发展科技司综合处、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最高人民法院信息中心、湖南省科学技术厅社会发展科技处、湖南省司法厅信息化与监所处、湖南省委政法委基层社会治理处、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装备技术处、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等单位负责人出席。项目总负责人、我校党委副书记廖永安,二级课题负责人我校副校长喻祖国、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部党委书记乔志宏、四川大学计算机学院刘怡光教授等参会。

项目咨询专家组组长,由公共安全专项总体专家组专家、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电子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冯占林担任。项目咨询专家组成员包括长沙网财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张荣勇最高人民法院信息中心原副巡视员王德进、中国科学院计算技术研究所副所长程学旗、清华大学心理学系副主任樊富珉、国防科技大学智能科学学院胡德文教授、四川大学法学院王竹教授、电子科技大学机器人中心副主任叶茂、中国人民大学未来法治研究院执行院长张吉豫。

“本项目应用示范后,既能提升司法效率,又能降低司法成本,最大程度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高司法质效,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智慧司法科学理论与司法改革科技支撑技术研究”项目负责人廖永安教授介绍说,项目主要针对司法改革中的痛点和难点,建立一套完备的智慧司法科学理论体系,研发出一系列司法改革的科技支撑技术。要解决“多重价值均衡的司法改革评估优化”和“司法人员隐性知识体系与科学决策”2个关键科学问题,突破“基于专家增强机器学习的司法改革评估与优化”等5大关键技术。在解决以上问题的过程中,实现“司法人员的隐性知识体系决策模型与心理辅导方案及行为干预技术”等5大创新。

为此,构建了产学研用一体化高水平联合团队,项目组由我校、北京师范大学、人民法院信息技术服务中心、四川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民法院电子音像出版社、成都数之联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国双科技有限公司、南京通达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9家单位组成,组建了156人的研究团队,有75位法学、心理学、数学、统计学和计算机科学等专业的高级职称人员,并紧密依托全国法院、检察院和司法行政机关等实务部门开展应用示范。

“司法改革的目标在于实现司法制度的自我创新、自我完善和自我发展,构建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要实现这个目标,价值引领是前提,人员素质是关键,资源配置是手段、责任落实是保障。”廖永安说,通过将改革目标量化为不同司法过程和业务的可测算指标,可以更好地对改革实施的成效进行评估,也为资源配置与质效管理提供了优化目标。

根据这个逻辑,项目拆分为了“多重价值下完善司法过程及业务的科学理论与模型研究”“司法人员心理压力及决策模型构建、优化与干预研究”“面向案件工作量的司法资源配置与审判质效评估平台开发”“跨行政区域司法机关设置理论与改革成效智能评估技术研究”“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成效评估与优化技术研究”5个课题,负责人分别为我校廖永安教授、北京师范大学乔志宏教授、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陈宝贵、四川大学刘怡光教授、我校喻祖国教授。

具体的研究过程中,将充分整合参与单位在法学、心理学、数学、统计学和计算机科学等学科领域的优势资源,利用大数据、知识表示与深度学习等人工智能技术解决司法改革中亟待解决的诸多问题,其中我校的法学、数学等优势学科,以及去年落户学校的湖南国家应用数学中心等国家级平台将为研究提供强力的支撑。

目前,因为司法领域的特殊性,司法人员中面临着比常人更重的任务、更大的压力,存在着许多精神心理方面的问题。如何对他们进行精准心理辅导与干预,提升司法人员心理健康水平,是“司法人员心理压力及决策模型构建、优化与干预研究”项目负责人北京师范大学乔志宏教授关注的重点问题。乔志宏认为,通过本项目,搭建“司法人员心理辅导与干预”等功能的支撑平台,最终形成司法人员心理辅导方案及行为干预和司法决策程序及机制优化原型系统,可以着重解决两方面的问题

“一是通过描述性统计方法,更好地把握司法人员精神心理特征和状态,提前介入预警,早进行心理干预和辅导,减小他们的精神压力,进而减少他们在司法决策过程中出错的概率;二是基于关键性访谈技术,深入挖掘对司法人员的司法决策起作用的显性知识和隐性知识体系,使司法人员更好地认识司法决策过程,运用好显性及隐性知识体系,从而进一步优化司法决策机制与过程。”乔志宏认为,通过大数据建构司法人员决策过程中的问题解决行为图式,以及司法决策显性及隐性知识体系,司法人员心理健康水平提升和司法人员决策科学化中的核心问题将得到根本性地解决。“司法决策心理过程将不再难以估摸,而是变得更加透明化、科学化,司法决策的效率也将大大提升,这些正是‘智慧司法’的魅力和优点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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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news.xtu.edu.cn/info/1042/19611.htm


转自“湘潭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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